一、代位行使权利有哪些情形可以起诉
代位行使权利可起诉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两方面:其一,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时,这就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具体而言,就像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拥有到期债权,然而却既不通过诉讼这种正规途径,也不借助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去主张债权,同时也不以其他积极的方式去主张,最终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以实现。
其二,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那种债权。
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总之,代位权的行使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通过诉讼这种途径来主张,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代位行使权利起诉有怎样的法律流程
代位权诉讼法律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准备。债权人需确定自身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同时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且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借条、沟通记录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然后是立案。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事实与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安排开庭。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阐述观点和理由。
最后是判决与执行。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需按判决履行义务,若不履行,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代位行使权利起诉需满足什么法律条件
代位权诉讼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履行期限已届满。
其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且该债权已到期。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存在或未到期,债权人则无法行使代位权。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当探讨代位行使权利有哪些情形可以起诉时